职能介绍
根据“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进步、动员全社会参与、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卫生工作方针,卫生局的职责职能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市卫生工作的政策、规定,执行上级业务部:制订的各项卫生技术标准。
二、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计划研究制订全市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办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实施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
三、制订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员职业道德规范,参与组织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工作。
四、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对卫生机构贯彻实施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实行监督。
五、贯彻党的中医政策,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实现中医药现代化。
六、依法监督管理呆供血机构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七、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制订社区健康教育规划,组组;开展全民健康教育:研究制订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控制规划,组织对传染病、地方病和常见病、多发病等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
八、根据卫生法律、规章和标准,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和食品、化妆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
九、贯彻上级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工作政策,研究制订全市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措施。
十、制订全市重点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重大医药卫生科研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和新技术的普及应用。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医学教育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医学卫生方面的政府和民间的多边、双边合作交流和卫生援外工作,组织参与国际组织倡导的重大卫生活动,组织协调我市与国际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全市医疗卫生单位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促进卫生行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十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调度全市的卫生技术力量协助有关部门抢救伤病员,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蔓延。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