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介绍
一、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机关事务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规章制度
,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领导机关的房地产及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领导公寓的物
业管理工作;负责市直单位搬迁后原有办公用房的分配、调剂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领导机关各单位的固定资产行使所有者代表的管理职能,实施统一采购,
统一管理。
四、负责市领导机关的安全保卫、综合治理、消防、环境卫生、绿化及公共设施的管
理与服务工作。
五、负责领导机关干部职工的文体活动,生活服务工作。
六、负责领导机关水、电、暖、通讯、空调等设施的维护、维修管理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