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关于成立永城市“五五”普法讲师团的通知
各乡镇、市直各单位:
为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中广泛深入地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经过筹备,组织成立了永城市“五五”普法讲师团。现将讲师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师团组成
讲师团组成人员由永城市各有关单位推荐产生,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名誉团长:朱东亚(市委常委、副市长、政法委书记)
张红梅(市政府副市长)
王传义(市人大副主任)
陈德志(市政协副主席)
团 长:胡文明(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局长)
副团长:卞雪华(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副主任、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陈 曦(市委党校讲师)
刘向奎(市委党校讲师)
苏松南(市委党校讲师)
付文法(市委党校讲师)
韩新杰(市委党校讲师)
吴玉斌(市法院副院长)
王光华(市法院副院长)
肖冰芝(市法院副院长)
刘怀忠(市公安局副局长)
董先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吟秋(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学敏(市公安局副局长)
付加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刘朝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须杰(市检察院批捕科科长)
邸玉玲(市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赵乐欣(市检察院起诉科副科长)
李建华(市法院刑庭庭长)
魏靖武(市政府法制室主任)
陈 诚(市政府法制室副主任)
杨士英(市老干部大学学员)
蔡永修(市老干部大学学员)
梁海涛(市交通局法制室主任)
李海燕(市三小教师)
胡友顺(市计生委综治办主任)
李洪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葛建平(旺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赵 超(正剑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吴义伦(正剑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怀山(天翔鲲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刘怀成(天翔鲲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景河(原市司法局主任科员)
潘万友(原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
刘 琳(市司法局宣教科科长)
李洪彬(市司法局蒋口司法所所长)
李振华(市司法局双桥司法所所长)
二、讲师团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
(一)工作职责
1、为永城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广大基层组织,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师资;
2、为永城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各类规划提供合理化建议;
3、负责全市有关普法依法治理调研文章的评审工作;
4、配合“法律八进”,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讲师团成员同时为法律志愿者;
6、其他由依法治市工作领导组领导交办的事项。
(二)工作制度
1、讲师团每年定期召开一次例会,交流经验,讨论部署工作。
2、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设立讲师团秘书组作为讲师团的日常工作机构,主要职责为:
(1)组织讲师团成员进行学习、开会及工作经验交流活动;
(2)为全市各单位开展普法教育联系讲师;
(3)组织全市普法依法治理调研文章的评审工作;
(4)负责评聘讲师团成员的有关事宜。
永城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200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