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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茴村司法所法律援助受民赞
今年以来,永城市司法局茴村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立足为民办实事,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目前已办理援助案件12件,受到群众热烈称赞。
2008年5月18日,茴村乡杨套楼村小寇楼组村民寇学杰因交通事故死亡。寇学杰系五保户,家中只剩下一个80多岁的老父亲寇廷贵。为得到赔偿,寇廷贵在村支部书记寇新民带领下,来到茴村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接案后,司法所长王全国立即带领援助站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援助。经过多次协商,安徽亳州利辛县双桥开发区车主高峰愿意一次性赔偿寇学杰抢救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补助费计19350元,使寇廷贵老人得到了及时合法的补偿。
2008年5月,茴村乡张大楼村张老庄村民张勉清在打面途中,被苗庄村赵卯庄村民赵永存开的三轮车撞断了腿。张勉清系低保户,家中十分困难,住院期间,花医疗费8000余元。为得到及时赔偿,赵勉清向茴村司法所申请了法律援
助。经司法所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赵永存一次性赔偿赵勉清医疗费及其他费用13000元。赵勉清激动地说:“感谢政府,我一分钱没花,问题就解决啦。”
茴村司法所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不仅树立了政府为民办事的良好形象,而且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为贫弱者撑起一片蓝天。